随便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是要受到惩罚的,9月1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头屯河区工商局了解到,一起商标侵权的案件刚刚开出最后的罚单。
据介绍,近日,头屯河区工商局接到哈尔滨第一工具厂举报,称乌鲁木齐市新东方国际贸易中心一家机床配件经销商正在销售侵犯该企业商标的专用权商品。
接到举报后,该工商局迅速派执法人员来到新东方国际贸易中心调查了解。
经查,该市场内确有一家机床配件经销部店内陈列有数量不少的锥柄麻花钻等器具。
经过哈尔滨第一工具厂的工作人员鉴定,该商品确为侵犯“一工”牌商标专用权商品。头屯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产品进行了扣押。经现场清点,店内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数量达2567个。
头屯河区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认定该经销商行为涉嫌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行为,没收侵犯“一工”牌商标专用权金属切削工具,并处罚款20000元。